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有什么
- 来源:找法网
- 时间:2023-08-17 10:42:08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有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应当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是:
1.强制性,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保险监管部门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广覆盖性,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仅保障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同样给予保障。
3.公益性,即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须遵循不亏损、不盈利的原则,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独管理和单独核算。
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需要每年都交么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需要每年都交,只要是上路的车辆没有交强险,被查到是要罚款双倍,同时还要强制购买交强险的。交强险不同于其他车险险种,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属于强制性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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